先解答家长对数值的困惑【血铅值400多μg/L是不是一定比300多μg/L摄入的铅更多股融贷,损伤也更大?】
总体来说,摄入多、摄入久,积蓄相对就多。但不能简单说 血铅值400μg/L的 一定比 血铅值300μg/L的 体内铅负荷高,因为接触铅的时间一长,血铅水平不会一直呈线性升高,要考虑铅会逐渐沉积到骨骼中。
越低龄的孩子对铅的毒性越敏感。所以在个体上,也不能简单说 血铅值400μg/L的 一定比 血铅值300μg/L的 影响损伤更大,需要参考年龄和铅暴露时长。
比如,胎儿期,胎盘对铅没有屏障作用,母体通过胎盘直接把铅传递给胎儿,此时正是脑发育最脆弱的时候;
婴幼儿期,血脑屏障尚未发育成熟,铅更易进入中枢神经系统;
学龄儿童(>5岁),神经系统虽然相较之前成熟一些股融贷,但铅对学习、记忆和行为的影响仍会显著。
接着解答网友讨论【为何官方措辞是“幼儿血铅异常”而不是“儿童铅中毒”?】
我认为所传达的内涵是,
展开剩余67%包括了可以诊断“儿童铅中毒”(按国内2006指南 血铅≥200 μg/L)的孩子,
也包括了可以诊断“儿童高铅血症”(按国内2006指南 血铅≥100 μg/L)的孩子,
应该也包括了那些脱离铅暴露一段时间后股融贷,血铅有回落,但还较普通水平高(参考目前国际标准 血铅≥50 μg/L)的孩子。
期待调查组能够实际解决患儿家庭的困难。
另,补充【“儿童铅中毒”与“传统的中毒”的区别】
“儿童铅中毒”的含义有别于“传统的中毒”含义。
“传统的中毒”指的是症状性的、临床水平的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有机磷中毒等;而“儿童铅中毒”是非症状性的、亚临床的概念。
“儿童铅中毒”是一个群体流行病学的概念,仅说明在血铅超过一定水平,就可能对儿童的健康产生了危害,并不表示在血铅超过这一水平的所有儿童身上都可以观察到功能异常、结构损伤或不适症状——通常孩子的一般情况良好,家长甚至医生都无法联想到“中毒”,也根本不会想到查血铅。
从保护儿童的原则出发,我们将能对儿童健康产生潜在危害的血铅水平定义为“儿童铅中毒”的标准。制定这个标准的目的是便于在亚临床水平就能对血铅水平过高的儿童采取个体预防措施,如寻找铅暴露源、健康教育及随访等,尽量避免进入到毒性作用难以逆转的时期。
我国2006版《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预防指南》中提出了“儿童高铅血症”(血铅≥100 μg/L)的概念,主要是因为家长普遍对“中毒”一词过于紧张,为了避免恐慌而采用的。但指南中规定当儿童血铅水平≥100 μg/L仍应给予足够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干预。
血铅<100μg/L虽未达到临床干预标准,但仍可能对儿童健康(尤其是神经发育)产生潜在危害。目前国际上建议采取行动的血铅水平为35 μg/L(美国CDC)或50 μg/L(WHO),最安全的策略是尽可能减少铅暴露,并通过定期监测和营养干预将血铅控制在更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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